我想做餐饮区域代理合同怎么写,刚和一家餐饮公司签订了区域代理合同,当时他们说是帮选址扶持开店
1、我想做餐饮区域代理合同怎么写
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都要清清楚楚的写上去,建议你还是到网上查查看看,很多的。
2、刚和一家餐饮公司签订了区域代理合同,当时他们说是帮选址扶持开店
餐饮店创业方案:市场定位、店址选择、投资参考、注册登记、员工管理、顾客服务、进货技巧、成功案例等。
3、我是餐饮连锁区域代理商,现发现在本区域有加盟商准备开业,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我是餐饮连锁区域代理商,现发现在本区域有加盟商准备开业,与总公司联系,告知我其是在我签订代理合同前签的加盟合同,我怀疑公司在玩文字游戏,请告诉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还有如果真的是在我签合同前,代理商权利怎
如果你签的加盟合同有条款明确约定你在你所代理的区域为独家经营的话,那么这时总公司那方就属于违约,你可以向它索赔;如果在你之前就签有的,又许诺你是独家,那么它就涉嫌商业欺诈,你可以起诉它。
4、2018年10月份我与一家餐饮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支付了6万元,还没开店,违约赔偿多少违约金?
1要看合同本身的数额 2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就没有 3约定一般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4具体还要看违约金的性质是损失性还是惩罚性的。
5、和厂商签订经销商合同怎样分辨真假和注意事项
知己知彼。 了解对方资金及信用、产品的销售情况、市场分析等。合同是否有陷井。 八个需要警惕的消费陷阱告诫消费者。 一、“商业促销”。表现: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利用“特价”商品人为地制造“卖点”吸引客流;在虚报原价基础上打折;以低价或赠物的方式兜售质次或“三无”商品;按照“三包”规定应该退货的商品只能换货不给退款;宣传中承诺的奖品和返还钱款在实际销售中不兑现。 提示:俗话讲“买的不如卖的精”,按照个人实际需求和经济条件来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不要受虚假宣传的误导而盲目消费。 二、“会员资格”。表现:口头承诺得天花乱坠,而在会员卡上不予注明;想方设法诱导消费者多花钱买“年卡”或“金卡”,玩弄“步步高”的“套钱”把戏;在给会员提供服务的同时强行推销商品;以会员卡到期作废为由终止服务、扣留余款;以门店“迁址”、“停业”或“转让”等手段坑骗持卡人。 提示:要选择信誉好的经销商或服务商;认购服务行业的会员卡,应先以短期卡进行体验;对没有书面保证的服务事项不要轻易接受;消费者要在事先把有关问题一一问清以后再进行消费。 三、“保健产品”。表现:有的不法企业不计后果地在保健品中添加化学药物以显现疗效,并且聘请名人做广告、打着“义诊”和“免费咨询”旗号把产品吹得神乎其神,特别是一些中老年人很容易陷入误区,给精神和身体健康都造成伤害。 提示:保健品属于食品,不具备治病功效;在保健食品里添加化学药物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这种未经毒理实验的保健品,其危害不亚于假药;对那些为推销保健品而举办的“义诊”和“讲课”最好不要介入;根据药品和保健品的成分和用途,国家分别用(药准字)和(食健字)两种批准文号加以限定。 四、“上门服务”。表现:打着公用事业单位的旗号,以安全隐患为由,高价为用户更换水、电、气设备和用具;有的采取以旧换新的手法,上门兜售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还有的冒充厂家或盗用已倒闭企业的售后服务电话上门维修家电产品,漫天索取工时费、修理费和材料费等。 提示:水、电、气等公益性服务一般是无偿或是按规定收费的;厂商的售后服务都是经过预约而来,骗子通常是不约而至或不请自来;正常的服务人员是持证上岗、着装统一、服务正规而且履行必要的手续。如果以上判断还欠稳妥,也不妨先把问题放缓,待切实弄清情况后再说。 五、“网上消费”。表现:伪造各种证件和身份以骗取网民的信任;在网页上以超低价商品或优惠的服务广告“钓鱼”;先以少量的商品和费用将客户套住后反复地敲诈;当钱财都到手后便即刻销声匿迹。 提示:认真考察和选择网上的经销商,不能轻信广告和贪图便宜;在网上应以购买日用品、小礼品、图书、音像资料等为宜;购买大件商品或大额交易,应采取货到付款方式;如果对方一味地要求买主先汇款尔而再送货,并在价格和服务上承诺得非常离谱,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交易。 六、“短信服务”。表现:以免费服务、祝福或点歌、“中大奖”等为“诱饵”,骗取消费者的相关费用。 提示:当出现陌生者的短信时,不要贸然回复;在接到“中了某项大奖”的告知时,千万不要理睬;碰到确实需要的信息服务时,应把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都了解清楚后再回复,否则就会被运营商视为定制,后期的费用将接踵而至;要留意查验每月的资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询问或向有关方面投诉。 七、“低价旅游”。超低报价确实诱人,但实际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却极大地“缩水”,例如:有的旅行社为降低成本而压减住宿天数、以盒饭取代正餐、以普通旅馆充抵星级酒店;有的旅行社在未经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线路或减少游览景点和旅游时间;大部分旅行社存在着导游频繁地安排购物和自费景点,以从中提取回扣的现象;有的旅行社当招揽游客数量不足时,将游客转手倒卖给其他旅行社凑数组团,并在旅游合同中删减必要的条款,为规避责任预留伏笔。 提示: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旅行中的个人额外开支可能会越大,同时交通和食宿的条件也相对较差;对导游安排的购物和添加的游玩项目应理性地选择,不要因导游的脸色和讥讽而违心接受;签合同时,应明确服务项目、条件标准、自费事项、安全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八、“节日酒宴”。表现:设定单间费、服务费和最低消费标准;有的借机“清扫库底”以次充好;有的调换食品、趁机多收费;还有的不出具或拖延开发票。 提示:订餐时要了解清楚包间有无其他收费事项和最低消费标准;要理智地对待服务人员的“热情”推荐和每日的“特价菜品”;如果担心价格昂贵的菜品被调换,可在加工前留下记号待上桌时比对;结帐时要注意核对帐单,当场收集和保存好证据,以便发生问题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出门旅游防六陷阱 超低报价和“黄金线路”是目前旅游行业招徕生意的“吸引点”,通常也是中低收入者自费出游的首选条件。但实际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却极大地“缩水”,乃至损害消费者利益。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在此提醒您,在旅游消费中要注意以下消费陷阱。 陷阱1:诱人上“钩”签合同。 旅行社的低报价最直接的目的是让你动心,诱你上“钩”。等你前来咨询时,再告诉你这只是交通和食宿的费用,此外还需再交若干景点门票费用或称只有再参加他们推荐的自费项目才可享受此价格等。 陷阱2:“缩水”游程随意改。 有的旅行社将正常的午餐说成“素斋”,也写在行程中。除这种“文字游戏”外,随意更改、压缩行程在国内、国外游中也比较普遍。明明需要一个小时的游玩时间,却告诉你30分钟后集合,明明是两天内的行程,却挤在一天内赶完,结果是让游客疲于奔命。而这么做的目的之一便是抢出更多的购物时间。 陷阱3:购物宰客流程都一样。 购物安排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强迫的。每到一地,导游在介绍风土人情时先以无意之态提到地方特产,有的还会加上一些典故、传说,继而便大讲特讲,最后自然还会说为了避免大家上当受骗,我们将安排指定的销售场所。有时为了不犯众怒,导游还惯用“有的游客要求”这一招数,让你无话可说。购物的质量、价格也无公道可言。 陷阱4:增加景点须额外付费。 陷阱5:降低标准吃住打折扣。 报名时虽然承诺入住三星或四星级宾馆,可实际上不是地处偏僻,就是以“挂牌宾馆比较陈旧”等借口另行安排。8人一桌变成10人一桌,收150元海鲜餐,竟被安排到街边大排档。 陷阱6:旅行社转团将游客“转卖”。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内组团标准合同,旅行社因参团人数不足需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团,必须先取得旅游者书面同意。但实际上不少旅行社搞了“暗箱操作”,甚至不经游客同意多次将游客“转卖”。因此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就必须要求旅行社写明是否转团,以及转团的名称。一旦发现有违规转团现象,应指出并向旅游管理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旅行社提出索赔。 为了您的旅游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市民应注意以下6点问题:一、审查、签订合同要慎重。消费者拿到合同后,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对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方面应字斟句酌地审阅,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只有对合同内容确认后才能签字,交付旅游费用,并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二、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游览具体景点、餐饮标准,还要注明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三、应明确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四、在合同中清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依据合同能够得到赔偿。五、关注意外旅游保险合同。该项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承保,旅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你是否具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六、旅游购物时商品的质量和价格要看清楚。 游客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如发现无证经营的“黑社”、“黑门市”、“黑导”或证照不全的“黑车”,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如发现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应保存收集有关证据,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如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也可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当地区号+12315。 假日装修注意建材质量 假冒伪劣强化地板的一般特征
1、一般采用30克每平方米左右的耐磨纸,耐磨转数通常在100—3000转之间,使用一、二年边角被磨损。
2、通常采用价廉的国产木纹装饰纸,这种木纹纸除花纹模糊外,最大的缺陷是一般不抗紫外线,阳光照射后会褪色。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消费者反映地板安装完三个月后靠阳台、窗户的地方变色的原因。
3、基材用材较差,质量指标往往不稳定,甲醛经常超标,有些甚至采用中密度板,却经常能出示一份指标超过名牌产品的“检测报告”。
4、由于设备和工艺不过关,小厂较少生产深色地板,并且其加工精度差,地板表面尤其是深色地板表面常有白雾或白点状痕迹,地板表面抗污染能力差,时间稍久就常会有擦不净的斑斑点点。
5、包装比较粗糙,宣传画册的印刷质量较差,内容东拼西凑,常常会盗用大公司的画册内容,且经常声称是“进口大板,国内开槽”。
6、上述特征,对缺乏专业背景的消费者而言并不容易鉴别。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品牌产品。可能廉价地板能比品牌地板每平方米便宜上二、三十元,但其效用、使用寿命可能只等于品牌地板的1/2甚至更少,而且缺乏环保及售后服务保证。 牢记“便宜没好货”的古训,面对让人怦然心动的价格要保持警惕。道理很简单,互惠互利的交易才能持续,正所谓“杀头的买卖有人干,亏本的生意没人做”。特低的价格出售的产品往往会有问题,“便宜”背后隐藏着深不可测的陷阱。 如何分辨真假柚木地板柚木地板防潮、抗蛀、稳定性极佳。 该树种珍贵,材料非常难得,其中原产地在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如:缅甸、印尼、老挝、越南、泰国、印度,我国在靠近云南边境的地方也有一些,其中以缅甸品种最佳。虽然在非洲及美洲也有柚木,但因为种植地区气候不同,树木的生长系数快,树龄10年就能成材,油质相对地就下降很多,已失去柚木油质丰富的特性,材质干燥易裂。因此标称“非洲柚木”或者“南美柚木”实际上已经算不上真正的柚木地板了,而市面上还有一种被称作“柚木王”的地板,实际上是摘亚木,另一种被称作“金丝柚”的地板,实际上是黑心木莲,他们与柚木没有植物学关系。 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辨真假柚木地板: 从纹理来看真柚木地板有明显的墨线和油斑,假柚木地板或无墨线或墨线浅而散。 从质感上看真柚木地板有光泽,有油性感,假柚木地板干燥无光泽。 从重量来分真柚木地板比花梨木轻,比铁杉重,有适中感,而假柚木普遍偏重。 从气味上分真柚木地板有特殊的香味,切割时能明显闻到,此香味闻起来很舒服,而假柚木地板要么无香味、要么有难闻的气味。 从锯末上分真柚木地板的锯末有很重的油质,用手捏时有软乎乎的感觉,而假柚木地板的锯末则干燥松散。 从吸水性来分滴两滴水在假柚木地板上,水很快被吸收,而滴在真柚木地板无漆处,柚木地板吸水缓慢,几乎无吸水。 三包“遗忘”部分商品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一旦出现问题自然会找到商家,要求按照相关的“三包”规定进行处理。但是,没有“三包”规定的商品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该怎么办,人们在购买时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目前执行的国家四部委“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包括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以及自行车、钟表、摩托车等18种商品,由于手机、电脑的普及,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专门的“三包”规定。但是,与人们生活较为紧密的家具、家庭装饰材料等商品的售后服务都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各品牌只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向消费者进行售后服务承诺。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应与商家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 那么对于这些没有“三包”规定的商品,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首先要询问该商品是否实行“三包”,对于商品售后一旦出现问题该如何解决,应在购物前就与商家约定好,最好留有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同时提醒消费者,打折商品除明示的处理品及等外品不实行“三包”外,商家不能因季节削价或号码、颜色、品种不全为由,拒绝为商品实行“三包”。此外,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好购物票据以及商家对于商品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的有关资料,包括质量保证卡等。 吃保健品去健身房别盲目 一、保健食品消费保健食品行业为了抢占市场、争取份额、进行竞争,有的企业已经不择手段,虚假宣传、违规促销问题十分严重。 (一)以虚假病例和“患者”现身说法。(二)保健食品里掺入化学药物。有些不法厂商抓住了人们既想治病又考虑健康的心理,往保健食品里掺入化学药物以显现疗效。这些掺药并且未经毒理实验的保健食品,其危害性不亚于假药。(三)借“义诊”、“返款”推销产品。 消费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二、体育健身消费目前体育健身消费场所盛行会员制和消费卡。商家之所以纷纷推出这些消费卡,目的不外乎是为了抢占市场;回笼资金;锁定顾客。 消费建议:(1)在进行类似消费时,千万别草率盲目,尽量选择经营诚信、服务质量上乘和口碑较好的服务场所。(2)在花钱加入会员制或其他用卡的消费时,应先通过一至两次的尝试,从各方面进行考察,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延服务,以购买短期卡最为稳妥。(3)在交费前,将所要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一一问明。即使是虚假宣传,只要商家肯落在文字上,消费者就可以追讨经济损失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交款时一定索要发票,这是您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时的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