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协议怎样写,饭店转让协议怎么写?

饭店转让协议怎样写


1、饭店转让协议怎样写


利用借鉴这个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转让的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位置为************* ,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共***平方米;车库编号为***号,面积共***平方米;柴间面积共***平方米。该房屋竣工时间为***。
2、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水电设施、***。
3、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房屋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1致同意;如有承租人,承租人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
4、转让的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房屋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
6、房屋交付时间:****************。
7、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使用等作了详细了解并已知悉。
8、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房屋不能过户或无故不腾空房屋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万元。
9、本协议1式3份,各方各执1份,房管处备存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说明:文本仅供参考,协议内容的约定应视交易实际情况而定)


案例: 1999年5月4日,被告李泰山的妻子施晓红与光彩市场签订房屋购销合同,约定施晓红购买光彩市场CS17号店面(以下简称“店面”),至2000年12月25日施晓红付清了价款77590元。


2001年1月8日,原告王雪明按被告写在店面门上的电话与被告见面洽谈店面的转让事宜,当日原告交押金1000元给被告,并约定店面按光彩市场销售给施晓红的原价交易,另收利息1000元、换楼梯680元,2001年1月10日协商协议事项;同月11日被告收原告购房款19000元;同月14日原告对店面进行了铺地砖、刷墙。


施晓红作为甲方与光彩市场作为乙方的房屋购销合同第十条2项规定“如甲方要求变更购房人名称,应向乙方交纳购房全款5%的合同变更费才能办理合同更名手续”。2001年1月12日,原告王雪明与被告李泰山1同到光彩市场,要求将店面的房产证户主变更为王雪明,光彩市场答应免除购房全款5%的合同变更费并在王雪明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方签注“CS17换成王雪明”。


原告对店面装修后,在店面门上写出“本店招租”和联系电话。2001年3月16日,原告向被告表明不愿买这个店面,被告不同意原告的反悔。原告遂以与被告未签订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应当在房产交易部门登记才算合法,依据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购房款和押金共计20000元。


被告反诉称,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商品房预售关系,而是商品房的再转让关系。因为商品房预售关系的预售人应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即案外人光彩市场。被告只是向预售人购买其尚未竣工的期房的预购人,与原告之间的转让行为不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调整。被告不是该店面的房屋所有人,因此被告与原告转让的不是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是合同规定的权利。原告应按约定支付尚欠我垫交的购房款58270元并赔偿该款的利息损失。



2、饭店转让协议怎么写?


饭店餐厅餐馆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3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2、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3、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4、乙方在年月日前1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5、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1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6、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7、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8、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9、本合同1式3份,3方各执1份,自3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附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切设施清单。
3、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扩展资料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1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1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1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1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中文名合同外文名contract别名契约应用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国家法律合同表述(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注
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1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1个连续的过程。注
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1种合意,依此合意,1人或数人对于其他1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1个允诺或1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合同分类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2)
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2、狭义合同指指1切民事合同。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上述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即下述的“最狭义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
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这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注制定《合同法》之时,中国的《物权法》尚未制定,故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当时仅停留在学术探讨阶段。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矿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权性质的合同在没有特别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分则。法律特征(3)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1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1种民事法律行为。与协议的区别(4)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1致而达成的1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1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1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1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1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2、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3、合同或协议1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1份,如有第3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3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1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与合意的关系(5)
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内容都经由合意。如,附随义务作为合同的内容即未经当事人约定。再如,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也未经当事人合意。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内容达成合意即可,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
61、
62、63条等等规定确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为合同。如,情人间约定的约定,朋友之间1起吃饭的约定等等。因此,“合同”=“合意”只是1个粗略的界定,并没有全面准确揭示合同概念的内涵。与契约的关系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3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1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2者统称为合同。



3、饭店转让协议怎么写


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的实际情况了,饭店转让协议包括要明确转让所含的情况,饭店使用场地的情况,对外债务债权的约定,饭店财产处分情况,转让费用支付情况,违约责任等等,涉及到很多的内容不建议随便下载1个空白合同填写,这样可能会产生很多漏洞。我这边有专业的合同拟定,需要的话可以把您的情况简单介绍1下,再详细商议转让协议的草拟事宜。



4、饭店转让合同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署饭店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2,该转让饭店所属房屋的产问题,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确定房屋的剩余租赁期限,以及是否允许转租;


第3,转让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方式,时间;


第4,转让饭店的债、债务;


第5,转让饭店的经营手续是否齐全;


第6,违约责任的承担。



5、饭店转让合同协议应注意哪些


签署饭店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2,该转让饭店所属房屋的产权问题,如果是租赁房屋需要确定房屋的剩余租赁期限,以及是否允许转租;


第3,转让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方式,时间;


第4,转让饭店的债权、债务;


第5,转让饭店的经营手续是否齐全;


第6,违约责任的承担。



6、饭店转让协议中写明双方1起去办证,并且有人证证明对方讲过可以办证。实际办证过程中居民楼下禁止办证?


饭店转让协议中写明双方1起去办证,并且有人证证明对方讲这个是可以合理办证的,但是后来才发现居民楼下禁止办证,这可以不要这个饭店,而且让原转让人给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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